张家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抽查公告

张家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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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   

 

食品生产许可时限规定一览表

序号

项目内容

工作要求

时限要求

备注

1

国家质检总局或省级质监部门受理企业申请

做出准予许可或者不予许可决定

60日内

产品检验所需时间不计入规定期限内

2

省级质监部门将企业申请材料报国家总局审批

将企业申请材料、现场核查和产品检验材料报国家质检总局

40日内

 

3

市州级质监部门受理审查

将企业申请材料、现场核查和产品检验材料报省级质监部门

30日内

 

4

省级、市州级质监部门受理企业申请

完成申请材料初审

5日内

 

5

企业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

退回企业补正

20日内

逾期未补,视为撤回申请

6

省级或市州级质监部门组成核查组对企业现场核查

完成企业必备条件和出厂检验能力现场核查

20日内

现场核查时间一般不超过2日

7

企业送检样品

将样品送定检验机构

7日内

 

8

检验机构检验样品

完成检验工作,出具发证检验报告

15日内

检验项目有特殊要求除外

9

企业对检验结果有异议

要求复检

15日内

质监部门5日内做出是否受理复检的书面答复

10

质检总局审批

从国家质检总局网上发布获证企业名单

10日内

 

11

省级质监部门审批

从省级质监部门网上发布获证企业名单

10日内

 

12

省级质监部门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

将国家质检总局和省级质监部门审批许可证发放给企业

10日内

 

13

企业申请变更

企业生产条件、检验手段、技术或工艺发生变化

20日内

受理部门10日内完成材料上报,原发证部门10日内审批

14

企业食品生产有效期届满

重新申请、重新审查、换发证书

有效期满6个月前

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3年

15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年度报告

企业在有效期内,每年向所在地监部门提交年度报告

每满1年前1个月内

 

16

获证企业连续停止生产

重新生产加工,应重新现场核查

1年以上

 

17

质监部门建立食品生产许可证档案

将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有关材料、发证情况归档

档案保存4个

 

18

暂扣许可证期限

企业存在应当依法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行为

7日

 

19

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

企业被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

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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