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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组织机构统一代码标识证书
1、办理部门:标准质量科,陈铭(科长),8252932。
2、办理对象:党政机关、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企业及分支机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3、办理条件:(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2)下列文件之一:a、党政机关、国家机关、人民团体成立批准文件;b、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成立批准文件;c、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d、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
4、办理程序:(1)提交材料;(2)审核材料;(3)计算机查重;(4)领表;(5)填表盖章;(6)审批;(7)交费;(8)数据录入; (9)打证。
5、办理时限:5日。
6、收费标准:按湘价费字[2002]132号文件执行。
7、监管部门:市质监局纪检组,陈朝顺(组长),8258219。。
8、办事纪律:照章办事,廉洁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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